上诉状 上诉人:彭宵,男,1980年9月29日出生,汉族,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大石村328号7-1,公民身份证号:510212198009292517 被上诉人: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由村100号,组织机构代码75928453-9 法定代表人:龚兵,董事长。 一、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08)沙法民初字第19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上诉人立即支付上诉人加班费160468.90元。 二、事实及理由 1、上诉人对于原审查明...
企业消防岗位究竟实行的何种工作制 重庆市人民政府:我是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一名消防队员,我们的工作是全天候每时每刻保障嘉陵特装公司消防安全,火灾扑救,和社会灾难救援。我们每天工作的时间可以说是时刻都在工作,哪怕是睡觉只要有警报发生都要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我们单位一直是实行的一个正班24小时,紧接一个副班8小时,然后休息一天,以后循环往复,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均是照常上班。我们的工作时间大大多于法定每周40小时...
法官可以超越审判职权,通过判决代替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审批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职权么 尊敬的黄院长: 我是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郑建伟,最近我在沙区法院同法官进行交流的时候,竟然听到一个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审判掌握,据说是重庆高院和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培训时提出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的不定时工作制证据,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查,作出是否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认定,而不必审查是否通过了劳动行...
欺上瞒下,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忽悠《阳光重庆》办公室 投诉人:唐林熙,男,1975年7月25日出生,汉族,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人武保卫处消防战勤队队员,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松江村81号4-2 联系电话:15823439812 邮编:400032 投诉人:彭宵,男,1980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人武保卫处消防战勤队队员,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大石村328号7-1。联系电话:13983455869 邮编:400032 事实与理由: 我们于2008年11月...
不要我的钱,不要我的命,只要我不维权——他们究竟是什么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我叫代德树(男,汉族,1942年10月22日出生,重庆市永川市玉屏路8号附1号,510229194210220215,原重庆、永川政协委员),是重庆二轻老职工诉重庆市政府社保案永川地区的诉讼代表之一。2008年11月10日14:42分一个自称是永川区稳定控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电话号码:02349831681),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在重庆江北机场,他说:不对,你现在还在沙坪坝(当时我确实在沙坪坝,...
重庆二轻老职工 大礼堂前“晒太阳” 2008年11月9日,重庆市大礼堂——该市的标志性建筑前,坐着一群老者,他们在“晒太阳”。 我们今天才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快60周年的今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生活着这样的一群人:他们不是农民,没有资格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他们是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却无法领导养老金;他们是城镇居民,却不能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只能领取政府发放的175—23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他们都七老八十,为什么他们...
伪造储蓄卡诈骗犯罪侵犯的不是储户的财产所有权,而是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 以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论述伪造储蓄卡诈骗犯罪中存在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今天我想说的是:储蓄卡诈骗犯罪侵犯的究竟是谁的财产所有权?这个问题明确了,民事责任承担的问题自然就明确了。 首先,我们应当界定储蓄卡的性质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弄清楚:储户将自己的钱存入银行这个行为的意味着什么?“钱(货币)是物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钱(货币)又是一种非特定...
论使用伪造的储蓄卡在ATM上取款行为性质和法律责任承担 在金融服务中,银行卡的广泛使用,以及“银联”功能的开通,在给交易带来极大便捷的同时,银行卡也面临着被犯罪行为侵犯的风险。在不断发生的针对各种银行卡犯罪中,有人专门针对储蓄卡(磁条卡)犯罪。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伪造、变造储蓄卡,并使用伪造、变造的储蓄卡,利用“银联”功能在ATM上取款。因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又不断的引发发卡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要...
常见的劳动侵权 一、经济补偿问题 1、2007年12月31日前,单位与我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单位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转到劳务公司,将农民工的工龄归零,以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是非法目的。) 2、2007年12月31日前,单位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3、我要求辞职,需要给单位高额的违约金吗?(单位通过这种方式限制人才流动) 二、社会保险问题 1、2007年12月31日前,单位没有给农民工办理养...
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 有的当事人因不服一、二审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期望通过申诉再审案件,但是常常因为不掌握申诉技巧,导致审判监督程序长期得不到启动。根据本律师多年代理申诉案件的经验,如果对法院的一、二审判决不服,首先要收集有力的证据证明判决确实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然后应当选择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为什么不选择向法院申诉呢?道理很简单,首先因为按照...